建筑的三要素指的是建筑功能(指建筑物在物质和精神方面必须满足的使用要求);建筑技术(包括建筑材料技术、结构技术、施工技术);建筑形象(是功能与技术的综合反映)。

建筑功能是人们建造房屋的具体目的和使用要求的综合体现,人们建造房屋主要是满足生产、生活的需要,同时也充分考虑整个社会的其他需求。任何建筑都有其使用功能,但由于各类建筑的具体目的和使用要求不尽相同,因此就产生了不同类型的建筑。

建筑技术包括建筑材料、建筑设计、建筑施工和建筑设备等方面的内容。随着材料技术的不断发展,各种新型材料不断涌现,为建造各种不同结构形式的房屋提供了物质保障;随着建筑结构计算理论的发展和计算机辅助设计的应用,建筑设计技术不断革新,为房屋建造的安全性提供了保障;各种高性能的建筑施工机械、新的施工技术和工艺提供了房屋建造的手段;建筑设备的发展为建筑满足各种使用要求创造了条件。

建筑形象是建筑内、外感观的具体体现,必须符合美学的一般规律,优美的艺术形象给人以精神上的享受,它包含建筑型体、空间、线条、色彩、质感、细部的处理及刻画等方面。由于时代、民族、地域、文化、风土人情的不同,人们对建筑形象的理解各有不同,出现了不同风格和特色的建筑,甚至不同使用要求的建筑已形成其固有的风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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